美國又開始數落“言論自由”問題了,不過這次罵的是歐洲。7月22日,美國國務院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,“在歐洲,數千人因為批評政府而被定罪,‘奧威爾式言論’騙不了美國”。
先說一下“奧威爾式言論”,這個詞語經常被用來隱喻言論管控,其衍生自英國作家喬治.奧威爾,他的代表作有《動物農場》和《一九八四》,在西方世界有很大的影響力。在現實中的1984年,蘋果公司推出電腦Macintosh,并拍了一支名為“1984”的廣告,中心思想是“網絡賦予人自由”,現在普遍把該廣告看成“數字世界反奧威爾主義”的旗幟。
實際上,這已經不是美國第一次批評歐洲的“言論自由”了。今年2月,副總統萬斯在慕尼黑安全會議上嚴厲批評歐洲的言論自由,斥責他們放棄了西方“基本價值觀”;3月,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布倫丹·卡爾在世界移動通信大會的演講中警告“歐洲正在威脅言論自由”;5月,美國國務卿魯比奧宣布了一項簽證限制,主要針對參與審查美國公民網上賬戶的國外官員和個人,魯比奧特意點名了歐洲,稱他們“危害了人權”。
歐洲心里估計挺委屈的,畢竟自己也算美國的“好學生”,向來自詡“民主人權集中地”。這半年來,居然被美國“無差別攻擊”,還把自己罵成“極權主義”的典型代表,這豈不是丟了自己“人權大國”的臉了,這以后還怎么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扯“言論自由”、“民主人權”的大旗?
那美國為什么持續對歐洲發起“言論自由”層面的攻擊呢?原因只有一個,就是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。
在7月22日美國國務院社交媒體的貼文中附著一張批判歐盟《數字服務法》的“大字報”,直接把法國駐聯合國代表之前發的帖子拿出來“游街示眾”。前幾天,法國駐聯合國代表發貼文宣傳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,貼文中寫著“在歐洲,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發表觀點,但是不能隨意傳播非法內容”;美國直接把這版軟宣文打了一個叉,并懟到“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只從民眾手中保護了歐洲領導人”。
什么仇什么怨,要美國國務院“親自下場罵街”?我們來仔細看看這版《數字服務法》。
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生效于2023年8月,按照當時歐委會的說法,這版法案的核心是“讓平臺對內容負責”,主要內容分以下幾塊:從“算法”來看,要求平臺“公開透明”,而且要求企業支付一定比例的算法監管費;從“模式”來看,法案限制平臺使用有誘導作用的“暗黑模式”,尤其要求大平臺必須提供一個“沒有算法,隨機推薦”的模式;從“內容審核”來看,平臺必須即時刪除“已被用戶舉報的可疑的非法內容”,否則將被處以全球營業額6%的罰款;從監管對象來看,其共羅列了19家被監管的數字平臺,除了其中3家,其余16家均為美國數字巨頭,包括 Google、Apple、Amazon、Facebook等等
說得更直白一點,這個《數字服務法》直指美國Meta、谷歌、X等社交網絡巨頭,如果他們想在歐洲運營就必須接受該法案的監管。歐盟可不是唬人的,2024年7月歐盟曾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,指控馬斯克旗下的社交媒體平臺X涉嫌違反《數字服務法》,包括存在誘導用戶的“暗黑模式”、濫用用戶數據訓練Grok人工智能模型等行為,揚言要“重罰10億美元”。
說到這里,大家就已經很清楚了,美國嘛老做派了,嘴里說的是“言論自由”,心里想的是“美國優先”,處處針對的都是歐盟《數字服務法》中的限制條件。那么,美國的目的是什么?
首先,是來自美國科技巨頭的壓力。
美國的科技巨頭必然強烈反對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。在美國,這些科技巨頭憑借20年前美國國會頒布的《1996年通信規范法》中的“第230條款”獲得了豁免-也就是不需要對平臺的非法內容負責,但在歐盟他們則需要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和罰款,而歐洲市場又是這些科技巨頭的重要市場,5億的發達國家英語人口為其提供了豐厚的利潤。
那能怎么辦?游說唄。
根據美國公共電視網(PBS)此前的新聞報道,科技巨頭花了“數百萬美元”向歐盟總部游說,未果。那就轉頭游說美國政府唄,畢竟這些科技巨頭,既是美國政客的“大金主”,又能為政客提供一個“有利的”輿論環境,美國政府不遺余力為其“站臺”也不為過。
其次,遏制歐洲爭奪數字管理權的野心。
歐盟發布《數字服務法》也有自己的考量,說到底就是把數字管理的主動權抓在自己手上。歐盟的互聯網企業有自己的瓶頸,發展那么多年連一個拿的出手的企業都沒有,在以市值、股指排名的世界最大互聯網企業榜單中,前20名由中國和美國瓜分,歐洲無一席。
難以發展,就管,畢竟歐洲有那么多英語人口。歐美雙方在數字治理這塊,近年來呈現出歐盟強化監管、美國無法反擊的“不對稱模式”,其實2016年歐盟推出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(GDPR)后,美國數字巨頭在歐洲被罰巨款的案例不再鮮見。歐洲小算盤很清楚,一來搶奪世界數字管理話語權,二來通過限制為自家企業發展爭取時間。美國自然咽不下這口惡氣,這次美國攻擊歐盟的《數字服務法》,就有這方面的考量。
再次,煽動歐洲民意施壓歐盟在關稅問題上妥協。
還有一個深層問題則是美歐關稅談判。
截止目前,美歐仍然未就關稅問題達成協議,歐委會發言人一再強調,歐盟《數字服務法》和《數字市場法》“不在對美貿易談判桌上”,這屬于“國家安全問題”。但是特朗普政府不認可,堅持歐盟依據數字雙法處罰美科技企業是一種“非關稅貿易壁壘”,應當納入關稅談判議程。
看來,歐美雙方是卡在那里了。美國企業畢竟控制了大多數的社交平臺,非常善于輿論操控,這次突然在所謂“言論自由”上向歐盟發難,就是想繼續抹黑《數字服務法》,在歐洲本土瓦解對于這個法規的信任,為自己的關稅談判贏得更多優勢。
美國嘛,自己把自家企業控制的社媒平臺當成虛假信息的“策源地”和認知作戰的“指揮所”,嘴里說的是“言論自由”,心里想的是用這虛偽的道德面具掩飾自己的“美國優先”。現在,美國把“雙標”戲碼演到歐洲盟友面前也算“別有風味”,畢竟這兩家都自詡為“言論自由衛士”。
其實吧,歐洲也不要太“難過”。歐洲多年以來都慣常使用“言論自由”為借口給其他國家添堵,這美西方的“民主大燈塔”只有照耀自己利益的時候才最亮,他自己心里還不清楚么?
責任編輯:小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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